近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惠企政策“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”。
1、适用对象:符合条件的纳税人
2、支持措施:
【优惠内容】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。
【享受条件】纳税人的免税、减税项目,应当单独核算实际取用水量;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实际取用水量的,不予免税和减税。
3、政策依据: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<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4〕28 号)第十六条第三项、第十八条
4、申请途径:向主管部门申报
5、申请材料:见相关政策文件
6、主管部门: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 水利部门